2018/7/4 14:24:00
駐馬店翻譯公司淺談合同翻譯的特點
大家都了解什么是合同翻譯嗎?知道合同翻譯有什么特點嗎?下面由駐馬店翻譯公司為你介紹合同翻譯:
合同翻譯一般是指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xié)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產(chǎn)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xié)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用另外一種語言翻譯表達。
合同翻譯的特點
(一)表達準確
法律英語的語言強調準確。合同涉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巨大的經(jīng)濟損失,因此,合同中的用詞和句子表達都極其考究。例如:
1.關于情態(tài)動詞的使用
學過英語的人對于may,shall,must, may not(或shall not)等幾個情態(tài)動詞應該是非常熟悉的,但在合同中用這些詞時要極其謹慎。這幾個詞如選用不當,可能會引起糾紛。
在約定爭議解決條款時,可以規(guī)定:
The parties hereto shall first of all,settle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tract by friendly negotiations,(雙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因合同而引起的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
Should such negotiations fail,such dispute may be referred to the Court having jurisdiction on such dispute for settlement in the absence of any arbitration clause in the disputed contract or in default of agreement reached after such dispute occurs.(如協(xié)商未果,合同中又無仲裁條款約定或爭議發(fā)生后未就仲裁達成協(xié)議的,可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
第一句規(guī)定,出現(xiàn)爭議后“應當”先行協(xié)商,因此,所以采用了“義務性”的規(guī)定,因此使用了“shall”。第二句規(guī)定,如果協(xié)商解決不了,作為當事人的權利,當事人可以選擇訴訟,因此使用了“may”。如果將本句中的may和shall的問題調換:第一句的shall換用may之后: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這種規(guī)定就不是“義務性”的規(guī)定了;第二句中的“may”換用“shall”之后,雙方的爭議就必須訴訟解決,語氣比較生硬。
2.時間的表達
如果將“從5月1日起到10月1日止這一期間”的譯成“during the period beginning on May 1 and ending on October 1”是不準確的。因為,這段期間應包括5月1日和10月1日這兩天,所以,應在翻譯中補入“both dates inclusive”,將其譯為:“during the period beginning on May 1 and ending on October 1,both dates inclusive”也可譯為:“from May the to October the 1st inclusive”。
3.數(shù)量的表達
有時候在合同中不能明確地規(guī)定具體的數(shù)量,如果簡單的使用“about”去翻譯的話,就容易產(chǎn)生問題,因為“about”的范圍不好確定。在此類條款中,可以使用通用的“溢短裝條款”如:“Quantity: 3% more or less allowed”,即“溢短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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