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018 11:36:00 AM
對翻譯的分類
曾經讀過一本書叫《意義學》,里面把"意義"分為四種,即含義、情感、口吻及意向。
這種分法很可適用于翻譯學,即“翻譯”也存在這四種分類:含義翻譯為主、情感翻譯為主、口吻翻譯為主、意向翻譯為主。
當你譯科技或文件時,"含義"應占第一位。因此,保持原文含義才是最為重要的,宜用一字不動的直譯法。
然而,當你譯文學作品(不論是一首詩還是一篇散文)時,首先應考慮如何傳達原作的情感內容。
原作如果是憂傷的,或諷刺的,或幽默的,譯者應首先把握住交盡力傳達給譯文的讀者。
倘若原作的意圖是使讀者笑,而譯文讀者在讀了之后一點不覺得其可笑,那么,不論譯得多么忠實,我也認為是失敗了。
好的譯文永遠不會把讀者引入歧途,也永不歪曲原作。這就是譯文質量之所在。
對于翻譯技巧,歷來有兩種看法。一派認為,既然你譯的是外國作品;
就應保持些"洋"味——包括句法,這個就是我們常說的直接翻譯。另一派認為;
你既然在把一篇外國文字譯成中文,就必須用通順且恰當的中文,這個就是我們常說的本地化翻譯。
不過,筆者認為真正的翻譯不僅在文字上忠實,也要忠實于原作的感情內容。換言之,使中文讀者能進入原作的意境。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好兵帥克》這部捷克小說是由英文版本翻譯為中文流入我國的,全書不斷出現Sir這個字,幾乎每頁都出現幾次。
原作的這位主人公是個軍隊中的一名普通士兵,他每次同長官講話,敬禮之后必先說一聲Sir.而且這也是全書引人發(fā)笑的一部分。
倘若我把Sir直譯成"先生",那就既破壞了全書的軍營氣氛,也失掉了原作的諷刺語調,從而也就歪曲了帥克這個形象。
作者并沒那樣做,而把它改譯為"報告長官".那是舊時中國士兵同上級談話時的習慣用語。
這只是個極簡單的例子。在文學翻譯中,這種"變通譯法"經常需要使用。這里也包含翻譯技巧的一個主要方面。
一個勝任的翻譯家應該同時從事些研究工作,對所譯作者的生平及思想應有一定的了解。
筆者傾向于把翻譯家分作二類。一類是即興的(或打游擊式的)翻譯家;
另一類是陣地翻譯家,他們往往以畢生精力系統(tǒng)地翻譯一兩位外國作家的著作;
如潘家洵之于易卜生,傅雷之于巴爾扎克以及沙成之于契可夫。這類翻譯家往往在翻譯之余,也從事研究工作。
這樣,他們的作品無論在原文還是在譯文都能保持連貫性和一致性;
不過現實中的翻譯家和文學家往往是分開的,也就是只有極小數人能夠同時勝任這兩份工作。
筆者認為,翻譯是一項高強度的文學創(chuàng)造工作,翻譯家的地位應該和文學家的地位一樣,受人尊重;
不過現實是人們輕視翻譯,覺得翻譯是個簡單的工作,是種低廉勞動力,從而損害的廣大翻譯人才的利益;
當然這是一個循環(huán),好的人才不在翻譯,一般的人在翻譯,質量又不好,導致價格又會降低;
那么就會有更低的人進入翻譯,質量又不好,價格又更低。最終,損害的還是客戶的利益,翻譯需求人的利益。
——選自:樂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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